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本人了解国家保密法律法规要求和保密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知悉法定代表人为单位法律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此对本单位申请保密资质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提交的申请书及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合法,不存在隐瞒有关情况和弄虚作假行为。
三、本单位已按照保密资质管理要求建立保密管理体系和安全防护体系并已有效运行。
四、本单位在申请保密资质期间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生产地址、涉密业务场所等若发生变化,将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意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作出的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保密资质申请单位廉政告知书
保密资质申请单位及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廉政规定:
一、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赠送任何价值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严禁为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报销或支付各类应由测评中心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三、严禁为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提供宴请、健身、娱乐、旅游等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为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安排工作。
五、严禁向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打听与本单位资质申请无关的审查工作相关信息。
六、严禁请托有关机关单位人员,利用个人权力、影响或所谓“私人关系”,向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人员施加压力,直接或间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干预和影响保密资质管理或审查工作正常开展,提出关照、干扰审查结果。
违反上述规定,将终止审查,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保密资质申请单位发现资质管理或者审查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违纪情形的,可向国家保密局举报。
举报电话:010-83086030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东绒线胡同49号
以上廉政规定,我单位已知悉并承诺严格遵照执行。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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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以营业执照为准)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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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xx年xx月xx日 |
注册资本 |
xx万元(货币资金实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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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情况 |
申请单位于xx年xx月xx日在xx新三板挂牌 控股股东于xx年xx月xx日在xx上市 若无上市情况,填写“无此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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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与营业执照严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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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单位有多个科研、生产、办公等地址的,应分别说明具体地址,并注明截止何时之前不予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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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业务 场所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xx层401(说明具体地址,并注明截止何时之前不予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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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网址 |
www. xxxxxxx.com.cn |
邮 编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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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电子邮箱 |
@email.com |
传 真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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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张xx |
联系电话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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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总监 |
李xx |
联系电话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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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办 主任 |
赵xx |
联系电话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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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申请 联系人 |
李xx |
资质申请 联系人 职务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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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mail.com |
资质申请 联系人 电子邮箱 |
x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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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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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类 别 |
资质业务相关人员数(人) |
近3年 业务收入 (万元) |
涉密业务 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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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数 |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人员数 |
涉密 人员 |
高级职称 |
产权情况 |
使用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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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人员数 |
总金额 |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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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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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个不低于 万元的项目 |
自有/租赁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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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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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个不低于 万元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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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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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类 别 |
从事印制业务年限(年) |
上1年度净资产(万元) |
近3年业务合同金额 (万元) |
在本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人员数(名) |
涉密人员数(名) |
生产经营 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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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情况 |
建筑 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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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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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租赁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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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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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历史沿革 介绍本单位的历史变迁、改制、工商变更等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x页) 2.主营业务 介绍本单位所从事的业务类型、业务范围、涉及行业领域等。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x页) 3.资本、股权结构 3.1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3.1.1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 未在新三板挂牌的资质申请单位示例: xx有限责任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无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直接投资;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通过间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在xx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比例为xx%,未超20%;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母公司xx公司的出资比例为xx%,未超20%;所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xx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国保发〔2015〕13号)“资质申请单位资本结构审查原则”。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在新三板挂牌的资质申请单位示例: xx股份有限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无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直接投资;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间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在xx股份有限公司为xx%,未超20%;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母公司xx公司的出资比例为xx%,未超20%;所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为xx%,未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同时,采取了……等控制措施,能够确保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地位不变和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比例始终不超过30%,建立了……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诺信息披露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同时承诺若股东发生变化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xx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国保发〔2015〕13号)中“资质申请单位资本结构审查原则”和“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保持)集成资质的审查原则”。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3.1.2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控股母公司或母公司控股股东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控股母公司或母公司控股股东上市的,参照下述示例填报。)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控股母公司上市(含新三板挂牌)示例: A公司(资质申请单位)的控股母公司B公司为上市公司。外方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在B公司出资比例为xx%。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同时,B公司采取了……等控制措施,能够保证A公司在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B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以及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B公司的出资比例不超过20%,并作出了B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存在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和B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承诺;B公司建立了……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作出信息披露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的承诺。B公司符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国保发〔2015〕13号)中“资质单位控股母公司上市的基本要求”。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集成资质申请单位控股母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含新三板挂牌)示例: 资质申请单位控股母公司的一级或二级或..….级控股股东上市的,相应的上市公司应参考控股母公司上市的示例填写上市公司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3.2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未在新三板挂牌的资质申请单位示例: xx有限责任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无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投资。xx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申请材料第x册第x章第x页—第x页) 在新三板挂牌的资质申请单位示例: xx股份有限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xx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无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投资。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为xx%,未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同时,采取了……等控制措施,能够确保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实际控制人保持控制地位不变和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比例始终不超过30%,建立了……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诺信息披露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同时承诺若股东发生变化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xx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补充规定》(国保发〔2015〕13号)中“资质申请单位资本结构审查原则”和“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申请(保持)集成资质的审查原则”。 (具体情况详见申请材料第x册第x章第x页—第x页) 3.3申请国家统一考试试卷和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 资质单位未公开上市(含新三板挂牌)示例: xx有限责任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控股股东为xx,不是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xx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申请材料第x册第x章第x页—第x页) 资质申请单位公开上市(含新三板挂牌)示例: xx有限责任公司是由xx个法人股东【xx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xx投资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企业)、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有限责任公司)】和2个中国国籍自然人股东【张三(40%)、李四(30%)】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控股股东为xx,不是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实际控制人为中方;建立了……等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且承诺信息披露符合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xx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申请材料第x册第x章第x页—第x页) 4.组织管理 4.1组织架构 介绍本单位管理部门的设置、隶属关系和职责。 4.2管理人员 填写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学历、职称或执业资格、国籍、身份证号等情况。
4.3主要保密管理人员保密培训情况 4.3.1保密总监 示例:20xx年x月参加xx省国家保密局组织的xx培训。 4.3.2保密办主任 示例:20xx年x月参加xx省国家保密局组织的xx培训。 4.3.3涉密业务负责人 示例:20xx年x月参加xx部门组织的保密培训。 5.相关业务情况 5.1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5.1.1承担的主要项目情况 介绍近三年承担的合同金额位列前3(按从大到小)项目情况。 示例:总体集成 (1)20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项目,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示例:软件开发 (1)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5.1.2承担的主要涉密项目情况 (未承担涉密项目的单位不填写此内容。本部分内容严禁通过互联网传输。) 5.1.2.1近三年承担的主要涉密项目 示例: (1)20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项目(总体集成,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20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xx项目(运行维护,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20xx年民政部xx项目(软件开发,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5.1.2.2五年内完成的涉密项目情况 (本项仅申请运行维护的单位填写) 介绍本单位5年内承担的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或运行维护涉密项目情况。 示例: (1)20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项目(总体集成,秘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收入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及收入凭证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20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项目(软件开发,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收入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及收入凭证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20xx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项目(运行维护,秘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收入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及收入凭证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5.2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5.2.1承担的主要非涉密印制业务情况 介绍近三年承担的3个主要非涉密印制业务情况。 示例:涉密文件资料 (1)20xx年国家税务局xx项目,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示例:防伪票据证书 (1)20xx年财政部xx项目,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5.2.2近三年承担的主要涉密印制业务情况 (未承担涉密印制业务的单位不填写此内容) 示例: (1)20xx年中国银行xx项目(涉密文件资料,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2)20xx年国家档案馆xx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机密级),合同金额xx万元。(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3)xx。(合同复印件见附件材料第x页—第x页) 6.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 应介绍本单位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具体位置、产权(自有或租赁,如租赁,需说明租赁期)、涉密业务场所(位置、面积、安防措施)、周边环境等。 申请涉密文件资料资质、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光电磁介质资质介绍涉密业务场所时,应详细说明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独立保密室、印制车间、成品库和废品库等场所的位置、面积、安防措施和周边环境。 申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介绍涉密业务场所时,应详细说明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独立保密室、制版车间、涉密防伪材料库等场所的位置、面积、安防措施和周边环境。 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介绍涉密业务场所时,应详细说明用于涉密印制业务的独立保密室和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场所的位置、面积、安防措施和周边环境。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7.保密工作机构建设 7.1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结构图 列出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结构图。 7.2保密工作机构职责分工 介绍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设置、隶属关系、职责;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及保密管理人员姓名、职务及任命文件文号。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8.制度建设 对单位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单位所有制度的名称、发布文号、生效时间、签发人、是否修订及修订时间等。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9.其他 9.1取得的保密资质(资格) 保密资质(资格)包括: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乙级)、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甲、乙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二、三级)、涉密信息系统测评实验室等。
9.2保密设施、设备 介绍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设施、设备配备情况,包括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及存储介质、保密安全产品、安防设施等,并就是否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进行说明。 (保密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9.3申请屏蔽室建设资质 介绍本单位固定的加工场地和专用的设备,专业检测人员和设备,自主研发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等情况。 (保密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自主研发的电磁泄漏发射防护产品情况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9.4申请数据恢复资质 介绍本单位洁净室和洁净间(百万级以上)情况,说明具体数量和级别,是否具有完备的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并说明具体情况。 (保密设施、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9.5申请涉密光电磁介质资质 介绍本单位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情况。 (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9.6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介绍本单位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情况。 (设备清单详见附件材料第x册第x页—第x页) |
申请书附件材料
1.基本情况
1.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未“三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1.2单位章程(应与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的文本一致)复印件
2.资本结构和股权
2.1申请单位股东持股比例情况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供最新股东持股比例情况。比例情况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不一致的,申请单位应就不一致情况提供相关说明。
序号 |
股东名称 |
国籍/单位性质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张xx |
中国 |
5100 |
51% |
2 |
李xx |
中国 |
2000 |
20% |
3 |
赵xx |
中国 |
1200 |
12% |
4 |
xx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775 |
7.75% |
5 |
xx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5% |
6 |
xx研究所 |
事业单位 |
425 |
4.25% |
合计 |
10000 |
100% |
||
上述持股比例情况是否同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一致 |
□是 □否 |
2.2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2.2.1申请单位自然人股东情况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本人手写“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以上情况属实,本人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2.2申请单位法人股东情况
2.2.2.1申请单位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应与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的文本一致)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2.2.2申请单位法人股东的单位性质和股权结构
要求:
(1)提交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应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追溯中如遇上市公司,需列明持股股东姓名、性质和持股比例,名单中持股比例的总和不小于单位总股本的95%(若股东名册内容较多,可提交3个月以内的股东名册excel电子版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2.2.3间接投资的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最终出资比例说明
要求:应附详细计算过程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外资比例为0,应明确“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xx最终出资比例为0”,并加盖单位公章。
2.2.4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母公司最终出资比例说明
要求:
(1)应附详细计算过程并加盖申请单位母公司公章。若外资比例为0,应明确“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申请单位母公司xx最终出资比例为0”,并加盖申请单位母公司公章。
(2)无母公司的申请单位,应明确“我单位xx无母公司,特此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2.5申请单位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
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实际控制人为x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盖章:
|
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盖章:
|
2.2.6申请单位所有股东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
若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股东,我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x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特此声明。 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若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股东,我单位的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特此声明。 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2.2.7母公司上市(含新三板挂牌)申请单位(不涉及本项的申请单位无需提交以下材料)
2.2.7.1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
若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母公司,我单位实际控制人为x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特此声明。 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若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母公司,我单位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特此声明。 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2.2.7.2母公司控制措施
要求:
(1)申请单位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母公司为保证其实际控制人始终为中方的控制措施,如锁定部分流通股、调整限售股数量、股东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减持股票或不向影响保密条款的自然人或机构出售股票等。
(2)申请单位申请期间以及资质有效期内,母公司为保证其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出资比例不超过20%所制定的控制措施,如锁定部分流通股、调整限售股数量、股东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减持股票或不向影响保密条款的自然人或机构出售股票等。
(3)上述控制措施说明材料应加盖申请单位母公司公章和骑缝章。
2.2.7.3母公司当前股份构成情况
要求:应包括股票发行规则、流通股/非流通股比例、非流通股中限售比例、持股比例前十名的股东清单及情况说明、最新版本的企业年度报告、近期股份变更情况等。
2.2.7.4母公司外资股东情况
要求: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清单及介绍,包括外籍自然人或外资机构介绍、持股比例、持股方式等。
2.2.7.5母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2.7.6母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存在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申报和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的承诺
示例:
承 诺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母公司,现郑重承诺:在申请单位xx资质有效期内,我单位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存在外国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以及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投资者,或者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申报;同时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母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
2.2.8新三板挂牌的申请单位(不涉及本项的申请单位无需提交以下材料)
2.2.8.1申请单位当前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说明(应加盖单位公章)
2.2.8.2申请单位在申请期间和资质有效期内,为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变及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所制定的控制措施(应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2.8.3申请单位信息披露制度
2.2.8.4申请单位承诺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和股东发生变化前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承诺
示例:
承 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资质有效期内,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在股东发生变化前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2.8.5申请单位股票发行规则、近半年股份变更情况
2.3申请涉密文件资料、涉密光电磁介质和涉密档案数据化加工资质
2.3.1申请单位自然人股东情况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本人手写“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以上情况属实,本人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3.2申请单位法人股东情况
2.3.2.1申请单位法人股东的单位章程(应与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的文本一致)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3.2.2申请单位法人股东的单位性质和股权结构
要求:
(1)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应追溯至自然人或国有资本。
(2)追溯中如遇上市公司,需列明持股股东姓名、性质和持股比例,名单中持股比例的总和不小于单位总股本的95%(若股东名册内容较多,可提交3个月以内的股东名册excel电子版文件,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2.3.3在新三板挂牌的申请单位(不涉及本项的申请单位无需提交以下材料)
2.3.3.1申请单位在申请期间及资质有效期内,为保持实际控制人控制地位不变及参与挂牌交易的股份比例不高于总股本的30%所制定的控制措施(应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
2.3.3.2申请单位信息披露制度
2.3.3.3申请单位承诺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和股东发生变化前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承诺
示例:
承 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资质有效期内,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在股东发生变化前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3.3.4申请单位股票发行规则、近半年股份变更情况
2.4申请国家统一考试试卷、涉密防伪票据证书资质
2.4.1申请单位控股股东情况
要求:
(1)若申请单位控股股东为自然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控股股东为x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特此声明。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2)若申请单位控股股东为法人,应提交控股股东的单位章程(应与登记注册机关备案的文本一致)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4.2申请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方的声明(本项仅申请单位控股股东为法人的提交)
若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控股股东,我单位实际控制人为xx,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特此声明。 控股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若实际控制人为法人,应提交如下声明:
声 明 我单位为保密资质申请单位xx的控股股东,我单位实际控制人xx为中方。特此声明。 控股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2.4.3申请单位信息披露制度(不涉及公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申请单位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2.4.4申请单位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的承诺(不涉及公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申请单位无需提交本项材料)
示例:
承 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在资质有效期内,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信息披露不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3.人员情况
3.1申请单位人员情况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涉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本人手写“本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以上情况属实,本人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由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2从事资质业务相关人员
要求:
(1)从事集成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应为从事与所申请资质业务相关的技术人员、商务、财务、人事及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工勤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列入),且与资质申请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该单位依法缴纳社保金。
(2)从事印制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应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金一年以上的人员。
3.3从事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名单
应按如下模板提交:
从事资质业务相关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岗位 |
职称或执业资格 |
涉密等级 |
岗位职责 |
劳动合同签订起始日期 |
劳动合同签约单位 |
缴纳社保单位 |
本单位缴纳社保起始日期 |
社保记录对应序号 |
1 |
xx |
男 |
xxxxxxx |
软件开发 |
高级工程师 |
重要 |
xxxxx |
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3 |
2 |
xx |
女 |
xxxxxxx |
人事 |
无 |
无 |
xxxxx |
l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5 |
3 |
xx |
男 |
xx |
制版 |
无 |
重要 |
xx |
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6 |
4 |
xx |
女 |
xx |
印刷 |
无 |
一般 |
xx |
l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10 |
5 |
|
|
|
|
|
|
|
|
|
|
|
|
注:上述表格内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本项电子版需提交excel版。
3.4社保记录(应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
(1)申请单位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从事资质业务相关人员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附社保缴纳核验途径,其中依法缴纳社保满1年的人员数应符合所申请资质对资质业务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
(2)申请集成资质单位应在社保缴纳清单中标记出所有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3.5高级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人员相关材料(本项仅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提交,应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
(1)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含证书首页及内容页)。
(2)总体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安防监控、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资质高级职称包括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
(3)屏蔽室建设资质高级职称包括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
4.场所情况
4.1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要求:申请单位有多个科研、生产、办公等地址的,应分别提交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标明涉密业务场所所在地址,屏蔽室建设类资质需另提供加工场所产权材料。
4.2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2.1涉密业务场所平面图
要求:须标注物理位置(具体到楼层、房间号),比例尺和使用面积等信息。
申请屏蔽室建设资质的单位还需提供加工场所平面图(标注比例尺和使用面积)。
4.2.2涉密业务场所安全保密防护情况
要求:包括涉密业务场所封闭状况,门禁系统、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防护装置的部署和运行状况,周边环境状况(周围建筑物的高度、位置、距离、是否存在隔离或围墙等),可附照片予以说明。
4.3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4.3.1生产经营场所(含涉密业务场所)平面图
要求:须标注物理位置(具体到楼层、房间号),比例尺和建筑面积等信息。
4.3.2涉密业务场所安全保密防护情况
要求:包括涉密业务场所(含独立保密室)封闭状况,门禁系统、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防护装置的部署和运行状况,周边环境状况(周围建筑物的高度、位置、距离、是否存在隔离或围墙等),可附照片予以说明。
5.近三年所申请资质相关的业务开展情况
要求:近三年是指申请单位申请资质年度之前的3个自然年度(不含申请资质年度)。
5.1近三年与所申请资质相关的业务合同清单
按如下模板提交:
近三年与所申请xx资质相关的业务合同清单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合同 编号 |
合同名称 |
委托方 |
合同 金额 (万元) |
签订 时间 |
涉密等级 |
服务 年限 |
主要业务 内容 |
项目完成时间 |
项目收入情况 |
|
收入金额 (万元) |
收入 时间 |
||||||||||
1 |
xx |
xx项目合同 |
xx公司 |
xx |
201x年x月x日 |
秘密 |
x年 |
软硬件集成、安全集成、接入、小型机和数据库等方面;硬件设备安装;产品销售 |
20xx年x月x日 |
xx |
20xx年x月x日 |
xx |
20xx年x月x日 |
||||||||||
xx |
20xx年x月x日 |
||||||||||
2 |
xx |
xx项目合同 |
xx公司 |
xx |
20xx年x月x日 |
非密 |
x年 |
软硬件集成、安全集成、接入、小型机和数据库等方面;硬件设备安装 |
20xx年x月x日 |
xx |
20xx年x月x日 |
3 |
xx |
xx业务合同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秘密 |
x年 |
税务发票印制 |
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4 |
xx |
xx业务合同 |
xx |
xx |
20xx年x月x日 |
非密 |
x年 |
银行支票印制 |
20xx年x月x日 |
xx |
xx |
合计 |
xx |
—— |
— |
— |
—— |
—— |
xx |
—— |
要求:
(1)上述表格内不涉及的内容填写“——”;本项电子版需提交excel版。
(2)不同资质类别应分别提交业务清单,各类资质业务合同不应相互重复。
(3)申请集成资质增项的单位,提交的增项资质业务合同不应与本单位已取得的资质业务合同重复。
(4)“收入金额”指资质单位已实施合同金额,包含收款凭证和合同发票金额,甲方审签的验收报告(含中期验收等阶段验收报告)中拟支付金额,以及已签订的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所规定的金额等。
(5)“合计”中的“收入金额”应满足所申请的相关集成资质申请条件。
5.2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应提交近三年承担的涉密集成业务合同金额位列前3(按从大到小)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注意:涉密合同应进行脱密处理)
5.3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应提交近三年承担的主要涉密项目合同复印件。(注意:涉密合同应进行脱密处理)
5.4申请甲级运行维护资质的单位,应提交五年内完成的涉密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或运行维护项目合同复印件及收入凭证。(注意:涉密合同应进行脱密处理)
5.5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应提交近三年承担的主要非涉密印制业务合同复印件。
5.6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应提交近三年承担的主要涉密印制业务合同复印件。(注意:涉密合同应进行脱密处理)
6.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本项仅申请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提交,应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需提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年度报告,且应显示企业资产状况信息数据。
(1)第一、二季度若提交申请年度的上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时,还应提交“我单位此次提交的前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数据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的最终数据,本单位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说明。”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若第一季度无法提供申请年度的上1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则可提交申请年度上2个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
7.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要求:应提供本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或《复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管理制度
要求:申请单位提交的管理制度应覆盖本单位全部管理活动。
9.保密组织机构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交设立保密组织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其他情况
10.1屏蔽室建设类资质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检测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仅申请屏蔽室建设资质的单位提交)
10.2保密设施、设备清单
要求:
(1)申请单位应提交本单位保密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及存储介质、保密安全产品、安防设施等。
(2)申请屏蔽室建设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加工设备、检测设备清单。
(3)申请数据恢复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备件库清单。
(4)申请涉密光电磁介质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清单。
(5)申请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的单位还应提供具有功能完备的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清单。
11.资质申请单位申请条件对照自查表
11.1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申请条件对照自查表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单位申请条件对照自查表 |
|||
序号 |
自查项目 |
是否 符合 |
备注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法人 |
是/否 |
|
2 |
无犯罪记录且近三年内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
|
3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4 |
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实缴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 |
|
|
5 |
近3年的信息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不少于 万元人民币,其中至少含有 个(注:系统咨询、工程监理为投资总值)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
|
|
6 |
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人员不少于 名,且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不低于 名 |
|
|
7 |
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认可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含信息安全)专业(注:屏蔽室为电磁场与微波专业)相关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名,其中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不少于 名。 |
|
|
8 |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涉密业务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
|
|
9 |
5年内完成的涉密项目不少于2个且项目收入累计不少于100万元,其中应含有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项目1个(仅适用运行维护资质) |
|
|
10 |
初次申请的,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总体集成或者软件开发)三年以上,或者获得运行维护乙级资质三年以上(仅适用运行维护资质) |
|
|
11 |
具有固定加工生产场地和专用设备,具备屏蔽室设计、制造、安装、检测等条件和能力,有自主研发的屏蔽产品(仅适用屏蔽室建设资质) |
|
|
12 |
建有洁净室或者百万级洁净间3间(含)以上,建立完备的常见品牌和类型存储设备备件库(仅适用数据恢复资质) |
|
|
13 |
近3年合同清单不存在申请不同资质时重复使用、合同金额重复计算的情况(同时申请多个资质、资质增项单位填写) |
|
|
经自查,以上情况属实,符合所申请的系统集成资质申请条件要求。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11.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申请条件对照自查表
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单位申请条件对照自查表 |
|||
序号 |
自查项目 |
是否 符合 |
备注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是/否 |
|
2 |
从事印制业务三年以上 |
|
|
3 |
具备相应乙级资质三年以上 |
|
|
4 |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吊销保密资质(资格),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
|
5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留权、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人员无婚姻关系,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
6 |
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不适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 |
|
|
7 |
上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 |
|
|
8 |
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人员 |
|
|
9 |
具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3年(含)以上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
|
|
10 |
生产经营场所建筑面积 |
|
|
11 |
具有功能完备的光电磁介质生产设备(仅适用涉密光电磁介质资质) |